Inhalt

法律

Standard Content Module
如果您是进口商,就必须特别注意奥地利的下列四大法律领域:合同法、外汇法、出口规定和单证文件,以及奥地利的仲裁程序。您可在这里找到一些基础性介绍,以及可提供详细资料的相关联系人。
listen

在奥地利民法典( ABGB )以及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公司法典( UGB )中均有关于合同法的法律条款。公司法典中包含与所有公司业务相关的条款。

奥地利合同法基于契约自由原则。 因此合同双方可以自由处理其合同关系,只要合同条款不违背惯例或者法律规定即可。所谓合同,就是对要约和接受内容的一致性意思表示。原则上对要约和接受内容均没有形式约束。根据奥地利法律规定,口头约定以及某些情况下通过合理谈判所达成的约定(保密协议)也完全具有法律效力。但也有一些不同于这种形式自由性的例外情况,如有关保证金的协议、保险合同以及某些受消费者保护法约束的协议。这些合同均必须以书面方式表述,才能生效。公证证书还必须遵守更为严格的形式规定。主要是成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需要有公证证书。

主要依据其中某一签约方的一般业务条款开展公司业务。根据奥地利法律规定,一般业务条款不得过份不利于合同另一方,且仅当合同另一方认可这些一般业务条款后方为有效。

奥地利拥有一个非常宽松的外汇管制法。奥地利外汇管制法基于现行的欧盟法规和奥地利外汇法律( 2004 )。奥地利国家银行(OeNB) 负责奥地利境内的外汇管制。在欧盟境内均适用资本自由流动的原则。 对奥地利和其它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支付行为和资本流动没有任何法律限制。

除了少数特殊情况外,即使是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行外汇交易,对于正常外贸、投资或者其它交易的支付行为以及资本、红利、利润或其它收益的输出均没有任何限制。外国公司均可进入奥地利资本市场,不受任何限制。
但在某些情况下,需遵守向奥地利国家银行申报外汇交易的义务,主要出于统计目的。

相关详细介绍请向下列单位索取:

奥地利国家银行 (Österreichische Nationalbank)



Otto Wagner Platz 3
1090 Vienna
奥地利

+43 1 40420 0
+43 1 40420 042399
http://www.oenb.at/en

从奥地利向外出口货物时,需要提交相关出口单证,包括特别批文和原产地证书,方可放行货物。 奥地利是欧盟成员国,所采用的是欧洲出口规定。因此所有出口货物全部免除出口关税和营业税。

如果没有将货物出口到另一个欧盟成员国,则出口单证文件取决于下列因素:
  • 货物价值,
  • 交货目的地
  • 以及货物是否有出口限制。
如果出口货物有出口限制,则奥地利的卖方需要履行一些义务。卖方必须
  • 向奥地利的相关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且
  • 提交运输单证、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所需的出口批文。
尤其是武器和军民两用货物有出口限制。

在奥地利以仲裁途径解决国际合同争议具有很大好处:奥地利的仲裁裁定基于国际公约,几乎可以在任何法律体系中执行。奥地利共和国是所有重要双边和多边协议的缔约方,也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1958)的缔约方。

根据奥地利法律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仲裁协议,方为合法有效。以双方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所达成的仲裁条款满足这一法律要求。建议在具有国际关系的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是一种比较快捷的程序。最终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通过奥地利国家法院执行。
位于维也纳的 奥地利国际仲裁法庭是名闻遐迩的仲裁机构。该机构是备受推崇的国际法律纠纷调停单位,对奥地利作为国际仲裁地的声誉作出了显著贡献。
listen
Content Navigation

作者: RA Jakob Widner
来源: Graf & Pitkowitz Rechtsanwälte Gm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