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在社經議題上互助合作的模式俗稱「社會夥伴」,屬於自發性質,並沒有強制性。各利益團體的合作模式與時俱進,大部分屬於非正式性質,法律也沒有管制。
社會夥伴體系不只處理產業關係;工商企業聯邦總會的所屬相關單位經常與資方協商團體協約內容,工會聯合組織則是和勞方談判。據估計有 90-95% 的民營事業員工都簽有團體協約。
奧地利社會夥伴體系的特點,就在於涵蓋社經政策的所有層面。因此奧地利已經公認是統合主義的最佳典範,也就是能照顧到各團體的利益,而且居間協調。
奧地利的四大代表組織包括:
- 工商企業聯邦總會 - Wirtschaftskammer Österreich (WKÖ)
- 農業總會 - Landwirtschaftskammer Österreich (LK)
- 勞工聯邦總會 - Bundesarbeitskammer (BAK,僅德文)
- 工會聯合組織 - Österreichischer Gewerkschaftsbund (ÖGB,僅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