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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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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訂出的企業稅制非常誘人。為了避免重複課稅,奧國政府和許多國家簽有重複課稅協定。以下是最重要的稅賦議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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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在奧地利登記的法人,特別是公司法人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全部收入得在奧地利報稅,稅率乃是盈利的23%。

根據2023年BAK稅收指數(按BAK巴塞爾與ZEW合作公佈)在奧地利實際平均稅負是21,2 %。因此,奧地利的實際平均稅負低於比比利時(22.2%)、荷蘭(22.7%)、意大利(22.9%)、和法國(22.9%)、德國(29.3%)和西班牙(29,6)。

企業總部大利多:集團稅

按照國際會計事務所KPMG的看法,在奧地利投資的企業最受惠的地方是集團稅。對跨國企業以及有子公司的外國公司而言,將企業總部遷移至奧地利有許多好處。拜於這些法律之賜,奧地利非常適合當企業總部的據點。

依據集團稅法條文,國外子公司虧損可以和國內集團企業損益相抵,藉以降低營業稅的計算稅基。公司行號只要持有子公司 50% 加一股的股權比例,就能適用集團稅法。

如果企業併購,則商譽可在 15 年內攤銷完畢。這是其他國家都沒有的額外優惠。

減稅

奧地利的各種減稅方案能把有效稅率降到 22%

2023年BAK稅收指數(按BAK巴塞爾與ZEW合作公佈)奧地利實際稅負是21.2% 。 除此之外還有無數的稅收核銷,包括損失扣除或隱藏儲備轉移。

研究津貼

2018年初從12%提高到14%的研發津貼有效提升公司進行內部及外包研發工作的條件。國家有責任以現金方式分發該津貼。

資本利得稅

奧地利居民在境內存款帳戶孳生的利息盈餘、銀行利息和證券股息,都適用於 25% 的扣繳稅額。

扣除扣繳稅額後,通常便已滿足繳交所得稅的義務 (最終或決定性課稅)。

在奧地利有住所或經常居所之個人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所有國內外所得 (全球所得) 負有無限納稅義務,否則只需對奧地利來源所得負起有限納稅義務。個人只要不是在奧短暫停留,都算在國內有經常居所。如果在奧停留超過六個月 (183 天),則無論何種情況都必須負起無限納稅義務。

所得稅計算基礎是依據納稅人一年內的七種所得 (所得稅法明文列出):

  • 農林業收入
  • 提供獨立 (專業) 服務收入
  • 貿易或營業收入
  • 薪資收入
  • 資本投資收入
  • 租金、權利金收入
  • 其他特定收入」(依奧地利所得稅法定義)

不在以上七種所得範圍內的收入則完全不課稅。

個人所得稅稅率依收入多寡從 0% 到 55% 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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