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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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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輸入限制、所有海關規定以及限額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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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歐盟國家進入奧地利

(比利時、保加利亞、丹麥、德國、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捷克、匈牙利、賽普勒斯和克羅埃西亞)

海關一般來說不會檢查,不過仍可隨時抽查。歐盟旅客若是搭直飛班機從一個歐盟國家飛往另一個歐盟國家 (未在非歐盟國家停留),則可逕行使用藍色出口。如果旅客是從歐盟以外的國家啟程,而只是在歐盟國家轉機,就需要遵守非歐盟國家規定。

從歐盟國家入境奧地利時,個人用免稅物品許可限額如下:

800根香菸
400根小雪茄菸 (每根最重 3 公克)
200根雪茄
1 公斤菸草
800 隻菸草
或在其他包裝中
含有250克菸草
加熱式(非燃燒式)菸品種類
10 公升烈酒
20 公升啤酒及氣泡酒或葡萄酒以外之其他低於22%酒精含量(以容積計)的飲料
90 公升水果酒 (其中汽泡酒最多達 60 公升)  
110 公升  啤酒


請注意:2014年3月1日起,從匈牙利、克羅埃西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及保加利亞引進的香煙,免稅量定為300支。攜帶高於此量的遊客必須立刻前往海關口頭通報及繳交香煙稅。


從非歐盟國家入境奧地利

通關時務必通報以下物品,即填寫海關申請表:

  • 非個人用品
  • 超過非歐盟國免稅額的香煙、酒精飲料、藥物以及其他超過免稅額的物品
  • 禁止或限制帶入的物品

遊客可以帶入以下自己使用或當禮物的物品(限17歲以上人士):
香煙 
200根香菸,或
100根小雪茄菸 (最重 3 公克的雪茄),或
50根雪茄,或
250 公克菸草,或以上商品的等比例組合
含酒精飲料 
1 公升酒精、蒸餾酒及含量高於22%酒精的烈酒或其他酒精強度(以容積計)超過80%的未變性之乙醇(酒精),或
2 公升酒精或含量不超過22%酒精之含酒精飲料或以上物品之比率組合,再加上
4 公升非氣泡酒,再加上
16 公升啤酒
藥物個人於此次旅遊中所需要的藥物 
其他物品每日總等值歐元430元以下(航空) 或 歐元300元以下 (其他交通工具) 。15歲以下遊客每人歐元150元等值物品。


攜帶入以上免稅物品時,請注意其他進口禁止或限制的規定。


旅遊器材

停留期間個人使用器材可帶進奧地利而無須申報或出具證件。例外項目有新購商品,如攝影器材。海關要求時旅客必須出示收據。

關於旅遊設備的其他規定


現金管制


出入境歐盟的遊客依照2007年6月15日生效的EC 1889/2005現金管制規定,若攜帶

  • 歐元10000以上現金
  • 其他等值的貨幣
  • 或容易對現的金融工具如債券、股票、旅遊支票

必須向海關通報。此規定的目的在於禁止非法金融交易以便防止洗錢以及恐怖及犯罪組織的融資。

攜帶現金的旅客請參考多國語言的相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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